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公告》要求,现将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方式和时间
1.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在线下进行,请应聘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
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0月13日8:30至10月14日17:00。
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17:00。
2.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公告》附件1《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二)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从笔试成绩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凡笔试成绩并列且超出3:1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上人数不足3:1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三)参加线下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资格复审公告,须在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诚信承诺书》《回避情形承诺书》,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考生诚信承诺书》《回避情形承诺书》;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应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并明确存放时间。
6.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
7.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专业代码应与《招聘岗位表》要求相符,需携带就读学校开具的专业代码证明;《招聘岗位表》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需携带就读学校开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复审及递补有关要求
1.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应聘人员按规定时间提交有关材料,并按照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材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交的材料,以资格复审作出结论前应聘人员最后一次提交的材料为准。
3.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审核。其中,需应聘人员补充材料的,需一次性告知补充材料的类别、数量和要求。审不通过的,应说明资格审核不予通过的原因。审核结束后,招聘单位原则上应当场给考生发放《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结果通知书》。
4.在资格复审期间,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信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nmgwsrc.cn)发布的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未能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或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的,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5.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放弃的,应及时在报名网站下载并向报考单位提交《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6.其他未尽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nmgwsrc.cn)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于资格复审期间工作时间(8:30-12:00、14:30-17:00)联系对应咨询电话。
二、面试工作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方式、《面试通知单》打印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网址https://www.nmgwsrc.cn)后续发布的通知、公告。
三、有关问题处理
(一)应聘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二)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附件:1.2026年度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控制数人员公开招聘资格复审时间安排
2.回避情形承诺书
3.考生诚信承诺书
4.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