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
欢迎您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站 登录注册

考试通知详情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的公告

各位考生:

按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内蒙古自治区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资格复审范围中的人员。考生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网(http://www.impta.com.cn/),自行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二、信息公开方式

后续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6年度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相关通知将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nmgwsrc.cn/)发布,请各位考生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方式

本次资格复审工作采取线下实地审核方式进行。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1230-31日,审核单位及审核时间详见《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资格复审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医学教育考试中心,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济民巷9号(呼和浩特市第六中学南门往南200米路东),联系电话:0471-5971971

因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较多,建议复审人员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结合天气和交通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

四、资格复审材料及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自行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一式2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附件2,一式2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本人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4.大学以来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以下有关证件:

1)已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3)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工作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6.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人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项目人员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附件4),并明确存放时间。

7.应聘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2024年度、2025年度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系、院、部)或档案保管部门开具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附件5),并明确存放时间。

8.应聘要求“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岗位的人员,如为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合格证书的2026年应届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及拟参加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的往届人员,须提供证明材料,注明本人规培专业及规培起止时间,加盖规培单位公章。

9.应聘“专业要求”中涉及研究方向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研究方向证明,要求注明研究方向,加盖开具单位公章。

10.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本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6),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6)。应聘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11.经本人签字确认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71份。

12.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医师资格证、执业证;职称证书等)。

特别提示:应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将材料按上述顺序,区分原件和复印件整理成两类,复印件由审核人员留存。

五、其他事宜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因参加审核时材料不齐全导致无法参加面试的,责任由考生负责;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提供材料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影响聘用的,由考生自行负责。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无论是否应聘成功,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其应聘资格。

2.在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nmgwsrc.cn/)。若出现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取得联系,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考生联系方式如有变更请在工作日及时联系招聘单位。

3.对资格复审后出现缺额的岗位,从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1次,并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以及其他不允许报考情形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5.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需填写《放弃资格复审声明》(附件8),经本人手写签字并确认后,电话联系报考单位,并于资格复审前将纸质版原件邮寄至招聘单位。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考资格有问题,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7.资格复审后,有关面试具体事宜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自治区卫生人才网(https://www.nmgwsrc.cn/)。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6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执行。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2.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6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

3.应届毕业生证明

4.项目人员档案存放证明

5.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证明

6.同意报考证明

7.考生诚信承诺书

8.放弃资格复审声明

        附件1-8点击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1222日